[摘要] 洪雅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公告
经洪雅县人民政府批准,受洪雅县国土资源局委托,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依法对洪雅县HYP(2018)22-24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组织公开拍卖。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可申请参加。不接受自然人竞买,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为保证片区整体打造,竞买人需同时报名参与以上3宗土地的竞买。
(三)竞买人需在拍卖会当日资格审查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开办的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该证明应明确表明截止到2018年10月16日,竞买人资金余额不少于1亿元,且连续存续期不少于10日。
(四)竞买人按以上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并通过资格审查的,方能取得竞买资格。
(五)本行政区域内存在伪造公文骗取用地、非法倒卖土地、欠缴土地出让金、不按合同约定开发利用土地等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及控股股东,在其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整改到位前,不得参加土地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工作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组织,四川眉山恒信拍卖有限公司承办。
五、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凡有意竞买者必须开通农业银行网上银行(企业网银须智博版)或工商银行网上银行(建议合理设置当日转款限额),并在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前按网上报名方式获取拍卖文件,交纳竞买保证金。网上报名具体操作程序见《洪雅县HYP(2018)22—24号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文件》即洪资交拍告(2018—13)号。
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0月17日16时00分。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18年10月18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地址:洪雅县洪川镇人民路45号农行大楼9楼)。竞买人应在2018年10月18日9时00分至9时50分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申请资料。未按时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通过审查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和四川眉山恒信拍卖有限公司将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凭应价牌参加拍卖会。
七、联系方式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刘先生 028-38877024 15883333943
或:四川眉山恒信拍卖有限公司
辜女士 028-38166641 18180016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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