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彭山区分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眉山市彭山区人民 批准,受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委托,我 以拍卖方式出让2018(P)—46、48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注:出让地块面积以规划部门红线图为准,不影响成交价款及价格有效性。
二、竞买人资格及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本宗地的拍卖出让活动。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土地竞买人须在土地拍卖前资格审查时提交经天府新区眉山管理委员会审核通过并盖章的概念性方案,持盖章方案到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办理竞买报名手续;
(四)竞得人取得土地后须3个月内开工建设,3年内建设竣工,且不得分期建设。
三、拍卖方式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有底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拍卖文件
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8年7月4日至2018年7月23日,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网(http://www.msggzy.org.cn/FrontPengShan/)下载地块的拍卖文件。
五、竞买保证金
此次拍卖地块竞买保证金通过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任意一个)网银交纳,如需参加竞买,请在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到建设银行、农业银行或工商银行开通网上银行账户并交纳竞买保证金,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16时00分。
六、拍卖会时间及资格审查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由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承办,定于2018年7月24日上午10时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底楼拍卖大厅)举办。眉山市国土资源局彭山区分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将在2018年7月24日9时至9时30分,对竞买申请人进行纸质报名资料的审查。通过审查,具备申请条件的,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将发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竞买资格确认书》和应价牌。竞买人取得应价牌后方能参加拍卖会。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后未在2018年7月24日9时30分前到达拍卖现场提交纸质报名资料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竞买。
联系地址: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 彭山区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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