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接委托人通知,现将洪雅县HYP(2017)10、12、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补充公告如下。
接委托人通知,现将洪雅县HYP(2017)10、12、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补充公告如下。
一、交地6个月后土地竞得人持缴纳相关税费及土地出让金票据到洪雅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
二、建设工期自交地后3年内竣工。
三、报名截止日期顺延至2018年2月8日16时00分。
四、保证金缴纳时间顺延至2018年2月8日16时00分。
五、拍卖会改于2018年2月9日10时00分在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第二开标室举行。
六、其他条件不变。
特此公告
眉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雅县分中心
2018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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